岳塘区纪委监委出台疫情防控工作“十严禁”纪律要求
2021-08-07 16:14:5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岳塘新闻网 | 编辑:郭璇 | 作者:肖咏雪         

岳塘新闻网8月8日讯(通讯员:肖咏雪)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复杂的形势,日前,岳塘区纪委监委印发《岳塘区疫情防控工作“十严禁”纪律要求》,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,为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
文件指出,全区各级党组织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,要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,执行“十严禁”纪律要求。即:严禁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、指示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、省、市、区的决策部署打折扣、搞变通;严禁发表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不一致的言论,严禁信谣、造谣和传播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信息;严禁不服从区委统一指挥调度,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区委做出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;严禁贪污、挪用、截留、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和利用职务影响占用疫情防控资源;严禁公职人员耍特权、搞特殊,不配合或影响干扰疫情防控机构开展的人员排查、健康申报查验、交通管制、体温检测等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;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优亲厚友,刁难群众,推诿扯皮,吃拿卡要;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底数不清、情况不明,“五包一”责任不落实,防控措施搞“一刀切”执行,重点人员防护管控不力;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,互相推卸责任,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、错报、谎报在疫苗接种、人员流调、辖区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漏洞;严禁组织和参与群体性聚会、聚餐,违规操办各类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故意瞒报个人及其亲属出市、出省记录。

岳塘区纪委监委成立了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,将深入一线,针对执行“十严禁”不力;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;不作为、缓作为、慢作为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,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见效,全力打好打赢这场硬仗。

责编:郭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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